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住房保障办绩效考核办法一、考核原则住房保障办绩效考核工作坚持以下原则:职责明确、客观公正原则,群众公认、讲求实绩原则,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自查自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集中测评和个别走访相结合原则。二、考核对象住房保障办全体员工。三、住房保障办职责(一)办公室及窗口职责1、负责住房保障政策法规的咨询和宣传。2、负责对单位具办人、社区居委会开展住房保障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3、负责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材料的初审及公示工作。4、负责住房保障对象的档案建立和台帐资料管理。5、负责住房保障各种数据的采集、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7、负责住房保障系统管理软件的使用工作。8、负责上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二)物业管理部职责1、负责房租及物业费用的收取。2、负责公租房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3、负责入住手续的办理工作。四、考核办法(一)组织实施。成立由局分管领导、办公室、物业管理部成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二)考核时间。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