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支出管理制度豫水职院201720号第一章 总 则为加强学校各项支出管理,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建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第二条 学校支出管理基本原则: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级管理、讲求实效。第二章支出管理规定第三条 学校的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各部门在组织开展业务前,应制定具体的用款计划,经分管业务校领导审批后实施。超预算支出必须履行预算调整手续。第四条 学校的各项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第五条 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