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事项名称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5、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6、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7、广东省河道行洪控制线管理办法;8、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9、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10、广州市水利工程设施保护规定;1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12、珠江河口管理办法13、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受理条件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1)建设项目已立项且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的国土及区域发展规划;(2)应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3)对河势稳定、水流形态、水质、冲淤变化没有不利影响;(4)不妨碍行洪、不降低河道泄洪能力;(5)对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利工程安全没有不利影响;(6)不妨碍抗洪抢险;(7)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和措施应得当;(8)不影响第三人的合法权益;(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