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变电所综合管理制度1、井下电钳工操作规程一、 一般规定1、 维修电钳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2、 维修电钳工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防爆标准中的有关规定。3、 维修电钳工应熟知作业点的巷道布置,熟悉灾害时的停电顺序和撤离路线。二、 作业前的准备1、 入井前带好、带齐工具、材料、备件。2、 必须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器设备、线路的技术特性及电缆的分布情况。3、 供电干线需停电检修时事先必须申请停电时间,经矿领导批准后将停电申请单交调度所一份,以便有关单位采取措施。三、 检修作业1、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电缆、电线,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的浓度在1%以下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确认无电后再放电、封线,并挂停电牌。2、 打开电器时,注意保护其结合面,以免受损。3、 检修时,检查接地极的连接有无松动和锈蚀现象,接地极的尺寸和材料是否符合规定。否则维修电工要及时处理。4、 检查维修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