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市政工程中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大工程单独编制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文件。第四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本省危大工程范围的补充。县级以上住建部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