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澳大利亚纺织品服装技术法规(2013年3月更新)(本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本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相关技术法规主要内容一、纤维成分标签1澳大利亚联邦(The 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商务(贸易解释)法案(The Commerce (Trade Descriptions) Act 1905)商务(进口)条例(The Commerce (Imports) Regulations 1940)衣服或纺织品的商品说明(要用英文表达)。如果纺织产品中羊毛含量超过95%,则可将其标识为“纯羊毛”(“pure wool”或“all wool”),如果纺织产品中羊毛含量不低于80%,且纺织产品中含有95%以上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如下的纤维:羊毛、山羊绒(cashmere)、马海毛(mohair)或羊驼(alpaca)、骆驼(camel)、美洲驼(llama)或小羊驼(vicuna)的毛发,则也可以将之称为“纯羊毛”,除此之外如果纺织产品中羊毛的质量含量低于95%,则不能将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