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潍坊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申报人员(一)高校教师。(二)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三)教学辅助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 申报与材料审核。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和推荐。(一)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者。(二)近五年内年度考核出现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三)教学工作(岗位工作)不具备基本条件,或近五年内教学效果出现不合格者。(四)科研工作不具备基本条件者。(五)申报教授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结果出现1B和1C,或2C,或1D者。(六)职称外语达不到规定要求,或未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规定证件者。第四条 年龄不满40周岁申报教授或副教授,应分别取得博士或硕士学位,否则按破格晋升条件掌握。第五条 晋升数额分配与推荐比例。原则上将各级各类晋升名额分配到二级单位。学校在二级单位成立(或单独成立)学科(评议)推荐组,按“X+1”比例排序向学校推荐。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