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濮阳市中小学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规定第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市中小学校园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保护,有效使用各种网络资源,保障校园计算机网络的健康、有序发展,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实际情况,针对校园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中小学。第二章 安全组织第四条 濮阳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濮阳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园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的安全保护管理的领导工作,濮阳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应的技术支持、监督和协调工作。濮阳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园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的安全保护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五条 各区县可成立相应的教育信息化领导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