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天津市“能源管理师”试点实施方案为保障节能队伍稳定,强化节能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提高节能管理水平,推进节能法律、法规和工作措施更好的落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能源管理师制度试点。特制定方案如下:一、试点时间2009年11月2010年11月,为期一年。二、试点实施单位委托单位:国家发改委环资司承担单位:国家节能中心试点组织单位:天津市经信委三、实施背景为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国家相继发布了很多促进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能源消费增长很快,经济发展与能源资源的矛盾越来越明显,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推动节能工作开展。而现行的节能管理模式和节能工作队伍状况已难以满足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节能管理工作的需要。为此,建立和实施能源管理师制度,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稳定的节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