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矿山生产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盐边县嘉泰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侧,就乙方劳务承包甲方位于盐边县红格镇滚猪凼硅石矿山开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位于盐边县红格镇滚猪凼硅石矿矿山上由乙方建一条生产线,其场建、设备及安装、水、电所需均由乙方出资并修建。乙方负责生产矿产品,开采范围由乙方自行选定,甲方予以配合。甲方保证该矿山权属清楚、无争议,证照齐全,具备开采所需全部手续。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自2012年11月12日起至2017年11月12日止,共计5年。 第三条: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生产的全部硅矿产品,甲方按单价28元吨收购;乙方包运输,运费按单价25.50元吨运到甲方指定川投公司黄磷厂;矿产品单价和运费共计53.50元吨,运往其他地方按上述运距折算增减运费,运费由甲方承担,税费由甲方承担。结算方式:甲方按45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以乙方正常生产期为准。期限届满七天内以现金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