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浙江省水产种苗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水产种苗项目与资金管理,加快推进我省水产种业发展,提高优质种苗的生产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实施办法(浙财农字200410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水产种苗项目的安排及专项资金的使用,以强化水产种苗繁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推进良种研发与推广应用,做大做强我省水产种苗产业,提升水产种业的市场竞争力,保障水产增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和渔业效益为目的。第二章 资金补助对象、范围及标准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为:(一)水产遗传育种中心、省级水产引种育种中心、国家级和省级水产原良种场以及规模化优质种苗繁育基地等建设单位。(二)从事水产种质资源库建设、新品种和观赏鱼等开发与利用、原良种保种、良种选育等的育种中心、科研院所或具有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三)从事优质种苗繁育和推广、良种良法示范点建设、水产苗种病害监测等的企事业单位和组织。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