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二节 所得税费用一、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当期所得税即为当期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是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确定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广告费、业务招待费支出),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 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五年内的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 企业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例6-11】甲公司2009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9 800 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