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网格化监管日常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实施网格化监管工作,提高科学监管能力,根据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经济户口管理办法、苏州工商局监管业务规范、重热点行业检查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基层分局在实行网格化监管过程中应当根据江苏省工商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经济户口管理办法对市场主体实行信用分类、明确监管重点,逐步提高监管效能,实现科学监管。第三条 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遵循“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区域划分均衡,分工合理明确,工作重点突出、管理目标细化和考核科学规范”的原则。第二章 网格化监管的内容第四条 网格化监管的基本内容:(一)日常巡查工作内容:1、监管责任区内市场主体是否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2、监管责任区内市场主体是否按核准的登记事项开展经营活动;3、监管责任区内市场主体是否具备国家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经营条件;4、监管责任区内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商标、广告、合同、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