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论市场支配地位之认定(一)关键词: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市场份额内容提要: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是各国反垄断法执行中的一个关键。市场支配地位包括独占与准独占、突出的市场地位和寡占等类型。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应采纳“以市场份额为主,兼顾其他因素”的标准。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具体程序与规则是:首先界定相关市场,其次测算市场份额,再次考察其他反映企业综合竞争力的因素,综合以上因素得出认定结论。反垄断法有三大支柱内容:限制竞争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企业合并控制。为了达到完善竞争的目的,反垄断法一方面通过企业合并控制制度对市场支配地位的形成和加强进行监督和控制,另一方面,在市场支配地位已经形成和加强或无法阻止的情况下,则禁止企业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因此,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是企业合并控制制度和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实施的前提和基础。然而,目前国内对此的研究明显落后,实践几乎是一片空白。2007年8月31日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十八、十九条粗线条式地规定了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这在立法上是一大进步,但仍有待细化。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