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调酒师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一、编制说明为使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认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原劳动部颁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职业资格证书规定(劳部发199498号)及调酒师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本标准。以下配置按30人批的鉴定能力设置。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认定本职业(工种)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等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三、人员配置(一)所长负责鉴定所(考场)的全面管理工作。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二)副所长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工作。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三)工作人员1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事务,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具体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