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庆北部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重庆北部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合同管理、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三条集团公司下属的职能处室、综合处和下属子公司(含重庆茂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银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泓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丹青物业管理公司)未经公司授权不得签署权利、义务直接或间接由公司承担的合同;原则上,公司签署的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合同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职能处室、综合处和下属子公司对合同的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订、审查会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