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一、大陆法系中违约损害赔偿范围(一)法国法1损害赔偿的目的和损失的种类 在法国,损害赔偿的目的在于补偿受害方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所受到的损失。 See Barry Nicholas: The French Law of Contract, 1992, P224-225.(1) 积极损失(Damnum emergens)与消极损失(Lucrum cessans) 这一区分起源于罗马法。积极损失是指现有财产的减损、灭失或费用的支出。消极损失,亦称“可得利益的损失”,是指本应得到的利益而未得到。前者是一种现实的财产损失,后者是尚未实现利益的损失,或者说是将来的财产的损失。 法国民法典第1149条规定:“对债权人的损害赔偿,除下列例外和限制外,一般应包括债权人所受现实的损害和所失可获得的利益。”(全部赔偿原则) 根据此条,在一般情况下,合同关系中的损害赔偿范围应与不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范围相适应,即对于债务人为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应适用“全部赔偿”原则。(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