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大瓦斯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1】26号)及“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等文件规定,结合矿井实际,切实做到及时发现、治理煤矿生产安全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1、 相关要求:1、煤矿重大瓦斯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及“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创建和谐矿区的重要手段。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心,加强领导,提高执行力,认真落实督办制度,消除重大瓦斯事故隐患。 2、各职能部门及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协调、密切配合,指导、督促责任部门及基础单位认真做好重大瓦斯隐患的排查、统计、台账的上报工作。及时协调处理排查出的重大瓦斯隐患,严格按照“五落实”的原则落实到位,确保重大瓦斯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