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项目公司参股股东权益维护的法律分析随着市场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多方出资合作投资开发项目的形式目前广为可见,出资人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多以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为载体,对于出资额度相对较小的主体是与相关方合作、以参股方式开展投资项目,但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此类参股股东的权益维护是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则对其可能面临的问题和权益维护措施作出法律分析。一、参股模式的法律内涵按照股东实际出资额及对公司的控制和影响程度,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致分为三种:一是控股股东。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绝对控股);或出资额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相对控股)。二是特例股东。即实际控制人,虽不载于股东名册,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三是参股股东。相对控股股东而言,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下,无法控制公司管理层或选举董事等事务,在股东会处于弱势地位的股东。参股模式只是在被投资企业中有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