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卫生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学术水平和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年,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以上简称条例)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评审条件。第二章 任职资格基本条件第二条 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三条 任职期内,按招聘约完成岗位职责.第四条 学历和任职年限符合条例规定。晋升正高级卫生技术职务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第五条 在任职期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须4次良好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度考核须5次良好以上。第六条 符合宁政发199771号、宁人劳(教)字1998044号和宁人劳(教)字168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第七条 外语水平符合自治区职改办的有关规定。第三章 评审条件第八条 主任医(药、护、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