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黑龙江省卫生系列医疗机构外药学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医疗机构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第二条 专业划分 药品研究、药品质控、药学技术等。 第三条 适用范围一、药品研究专业适用于从事新药研发、药品临床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二、药品质控专业适用于从事药品检验、药品认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三、药学技术专业适用于从事药品购销、药品推广、调剂、质量管理和中药鉴别、加工炮制以及药用植物种植、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四条 资格名称药学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第二章 申报资格第五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第六条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