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普通本科学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普通本科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普通本科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第二条 专业划分数学、物理、化学、地理学、生物学、力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农学、医学、中医学、哲学、法学、经济学、中文、历史、外语、教育学、体育学、艺术学、图书资料等。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普通本科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四条 资格名称普通本科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讲师、副教授、教授。第二章 申报资格第五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第六条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第七条 学历、学位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