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长春建筑学院章程序 言长春建筑学院始建于2000年6月,其前身为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2004年1月,被教育部确认为实施普通高等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2011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并更名为长春建筑学院。学校现设有建筑与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交通学院、公共艺术学院、管理学院、电气信息学院、城建学院、文化创意产业学院、基础教学部9个教学单位,35个本科专业。学校经历初始创业阶段,规范整治阶段,跨越发展阶段,形成清晰的办学思路,取得明显办学成果,建校十三年完成了从二级学院到独立学院,再到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大学的进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规范学校管理,实行依法治校,维护举办者、学校、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和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长春建筑学院(英文名称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