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阜蒙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与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来源: 时间:2011-02-17 责任单位:监督单位:阜蒙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为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的管理,督促运输经营企业加大对所属车辆、人员、设备及经营行为的监管,全面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和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事故,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和运输市场秩序,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阜蒙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以下简称甲方)与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甲方责任1、积极履行行业管理部门职权,会同相关执法机关依法查处道路运输业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处罚措施落实到位。2、督促乙方加强对所属车辆、人员、设备及经营行为的监管,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3、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许可条件且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经营者,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4、严格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