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章程(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学会中文名称中国技术经济学会,英文译名为Chinese Society of Technology Economics,缩写为CSTE。第二条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是全国技术经济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公益性法人社会团体,是发展我国技术经济科学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是中国科协的组成部分。第三条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团道德风尚,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上的自由讨论;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积极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第四条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社团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民政部。本会接受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办事机构设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