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防灾科技学院重点职权事项廉政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巩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成果,突出防控重点,落实防控措施和重点职权事项记实纪要制度,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和党风廉政责任体系,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重点职权事项是指在学院改革发展中直接涉及人、财、物等重要资源、社会联系及利益关系比较复杂的职权事项。第三条 重点职权事项廉政风险防控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在管理过程中强化监督,在监督过程中促进管理;自我监督与自我完善相结合;强化监督与严肃惩处并重。第二章 重点职权事项廉政风险防控的管理第四条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我院重点职权事项确定为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任用、人才招聘、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管理、报销管理、合同管理、政府采购、大宗采购、基建项目管理、修购项目管理、科研项目管理、招生管理、学籍管理、考务管理等15项职权事项。第五条 重点职权事项的工作决策机制要严格遵守 “三重一大”的决策机制、程序和议事规则,不断健全完善重点职权事项及其关键环节的科学和民主决策机制。第六条 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