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1 目的通过对产品标识、检验状态标识和可追溯要求做出规定,以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和保持可追溯性。2 范围适用于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半成品、成品的标识和追溯。汽车产品必须有产品标识和具有可追溯性。3 定义 3.1可追溯性:根据记载的标识,追溯产品形成的历史、所处的场所和材料的来源的能力。4 职责4.1 仓库负责库存产品的标识。4.2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半成品和成品的标识及配合质量部做好生产过程中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状态标识。4.3 质量部负责进货检验、过程巡检、成品入库检验、出货抽检的检验状态标识。4.4 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相关部门应控制和记录产品的唯一性标识,从而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5 工作流程5.1进货/半成品/成品检验状态的标识:5.1.1待检品标识:待检产品放置在规定的“待检区”内,并挂上“待检产品”标识卡。5.1.2合格标识:该批产品检验合格后,放置在规定的“合格区”内,并挂上“合格产品”标识卡。5.1.3不合格标识:该批产品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