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基建房产部年度综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科学、合理地评价部属各单位的工作业绩,确保基建房产部年度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和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对基建房产部各机关职能部门及经营单位的工作业绩综合考核(对消防队的考核单独进行,考核的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考核的结果是年终对被考核单位实施奖惩的主要依据。第三条 考核依据综合考核的主要依据包括:考核年度的二院年度经营业绩综合考核结果、基建房产部部长责任书(以下简称“部长责任书”)、基建房产部年度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及基建房产部月度工作计划(以下简称“月度计划”)等。第四条 考核原则(一)坚持客观公正和注重实绩的原则,体现责、权、利的统一;(二)坚持统筹协调和分类考核的原则,推动各项业务平衡发展;(三)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四)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促进整体经营管理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