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项目目标成本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院各实体单位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管理体制,提高施工现场成本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工程项目目标成本是指工程项目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完成合同确定的工程量所应该达到的成本水平,即项目经理部项目施工成本管理的目标值。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院各实体单位自己组织的工程项目和院按项目法施工成立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的工程项目。第二章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 各实体单位的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所承揽工程项目的目标成本。合同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以及院领导研究认为特殊的项目由院组织项目部直接管理,其成本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第五条 各实体单位成立“项目成本考核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工程项目目标成本进行管理与考核。“院项目成本考核领导小组”由院主管领导及财务、生产安全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生产经营办,负责全院目标成本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目标成本管理工作流程各实体单位根据工程合同、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内部定额等文件以及成本历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