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XX2015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标准及评分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20分)(1)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有单位系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得2分;明确本部门领导班子是综合治理责任主体,明确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为责任人,得1分;明确单位综合部门分管综合治理工作,有专兼职人员(联络员),得1分。(二)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整体工作计划或要点,任务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得1分;党政或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年内至少召开2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综合治理工作,有会议纪要、简报或相关记录等,得2分;认真解决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具体事实和数据,得3分。(三)单位年度工作报告(总结)有综合治理工作内容,得1分;主要领导述职报告有综合治理工作内容,得1分。(四)综合治理工作职责任务明确,制度健全,得1分;相关经费落实,得2分;档案管理规范且内容充实,得1分。(5) 在评价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中,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得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