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财务报表格式变化详细解读冀中能源资本运营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2018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我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2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