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粤)深圳经理部机械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基本原则1.1根据局“三个标准”和公司关于机械设备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深圳经理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实施细则所指的机械设备主要包括:自有设备和外租设备两类。经理部设备主管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制度章程、配置计划、购置或租赁、保管、安拆、调试、验收、检查、维保、调拨、改造、报废报批及处置、统计报表等全过程综合管理工作。1.3本实施细则所指的自有设备是指按局和公司规定批准购置的、我司拥有所有权的设备,其计提折旧等按现行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执行;外租设备按公司规定可实行年度集中招标、框架协议制度。经理部设备主管部门通过集中招标或询价方式或由公司统一确定2-3家租赁单位,由公司(或公司授权经理部)与租赁单位签定年度框架协议,统一确定租赁价格、付款方式和结算办法等。第二章 自有设备管理 2.1经理部自有机械设备由经理部设备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实行“集中管理、有偿使用、市场化运作”模式;经理部所属各项目须优先使用公司内部机械设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