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0年企业汇缴的热点实务操作之第四讲 企业汇缴中重点事项的安全操作(下)三、 资产事项重点事项解析(一)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多少?案例母公司A投资一项固定资产到子公司,该设备在母公司确定的使用年限为10年,母公司已使用了3年,母公司对外投资时的账面价值为40万。子公司收到的固定资产按原账面价值减除已计提的折旧作为入账价值计算即按母公司的账面价值40万入账?折旧年限按剩余年限7年计算.问题1:请问子公司接受投入的固定资产能否以固定资产的原值减除已计提的折旧入账?接受投入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能否按剩余年限计算?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11月19日的答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的规定,通过投资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年限计提折旧。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不能改变。 问题2:企业购入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