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保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高效使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发改能源2018169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5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充电设施是指为新能源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相关设施的总称。主要包括:(一)自用充电设施,指专为某个私人用户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二)专用充电设施,指专为某个法人单位车辆或特定群体用户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包括在住宅小区内为全体业主车辆提供服务的充电设施。(三)公用充电设施,指为社会公众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包括独立占地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