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商业特许经营的费用及处理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杨帆根据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许人可以在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前及履行中收取一定的费用,并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合同终止时,根据不同的情况,这些费用处理方式是不一样的。(一)商业特许经营费用种类根据条例第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特许经营费包括以下几种:1、订立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的费用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就支付费用,通常会发生在比较大型、复杂的商业交易中,或者是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交付保证金的情况。比如在酒店业的特许经营,特许人一般会在被特许人选址、酒店的建设与装修过程中提出相当多的建议,以保证建造成的酒店能够符合特许人的标准,但是通常双方会在酒店建成完毕、特许人检验酒店认为符合了自己的标准之后才会与被特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显然,在合同签订之前特许人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