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场外衍生品(指数杠杆交易)合约 证监会在不同场合鼓励证券公司进行业务创新,支持证券公司加强固定收益、资产管理、金融衍生品的创新,在十二五期间大力发展三个市场,即场外市场、债券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目前,国内券商当中,中信证券和海通证券在金融衍生品业务方面走在了前列,其中,海通证券成立海通创新投资交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亿元;中信证券在部门架构中就有交易与衍生品业务部。场外金融衍生品业务目前券商涉及不多,但未来不失为潜力较大的利润增长点。 在目前证券业鼓励创新业务的宽松背景下,证券公司可以尝试做一些掉期交易(Swap Transaction),也叫互换交易,指交易双方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相互交换某种资产的交易方式。股票收益互换便是其中一种重要方式,是指根据协议在未来某一期限内针对特定股票的收益表现与固定利率进行现金流交换。股票收益互换主要特点: 1、场外协约成交 客户与证券公司一对一议价,签署协议即可达成交易,属于券商柜台产品; 2、客户和证券公司之间只对收益进行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