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城中村和棚户区安置房委托开发建设协议书甲方: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中心乙方: 丙方:一、协议背景为推进“一流首府城市”建设、加快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呼政发201128号),由政府组织建设安置房,用于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区域内被征收人安置。因安置房属普通商品房,市、区政府不具备开发建设主体资格,故委托具备相应开发建设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开发建设主体具体实施安置房开发建设工作。二、开发模式甲方作为投资主体,负责安置房建设项目土地成交地价款和开发建设资金的筹集、拨付、监管,并向丙方支付一定比例的委托开发管理费。乙方作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实施主体,负责按照有关规定选定开发建设企业,组织指导开发建设企业办理土地竞买、行政许可,组织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建筑施工安全和建设工程进度等工作。丙方作为开发建设主体,负责办理土地竞买、开发建设安置房,并在乙方指导监督下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勘察、设计、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