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境外租赁设备的会计和税务处理2014-02-24 09:00 来源:邱晓玲 | | | | 案例 我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2013年11月与德国某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协议,租赁设备用于境内生产使用。协议约定,我公司租赁德国A公司设备,租期两年,每月支付租金10万欧元;我公司应先付保证金20万欧元,德国公司收到保证金后将设备发往我公司,双方各自承担因租赁产生的税费。该项业务涉及哪些税费? 承租方涉税分析 根据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义务人进口租赁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其所在地海关办理申报进口及申报纳税手续。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租赁货物,应当向海关提交租赁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海关认为必要时,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供税款担保。第三十七条规定,租赁进口货物自进境之日起至租赁结束办结海关手续之日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一次性支付租金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申报租赁货物进口时办理纳税手续,缴纳税款。分期支付租金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申报租赁货物进口时,按照第一期应当支付的租金办理纳税手续,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