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省电子渠道外呼中心员工假勤管理办法为确保电渠外呼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规范员工的劳动纪律,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及实际情况,现制定电子渠道外呼中心员工假勤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假勤类别:根据国家和企业有关规定,员工可享受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事假、病假。(一)年休假: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3、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超过分两次)。年休假原则上不跨年度安排,如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