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及报告制度第一章 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所属控股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法和程序,使项目品质在施工全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以满足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各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第二章 质量问题分类第三条 施工质量问题分为一般质量问题、严重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三大类,界定准则如下:(一)一般质量问题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影响缺陷,未满足规定的设计要求,但不影响产品质量等级评定及使用性能。或施工管理不当、地质勘探错误、设计差错、使用不合规材料等原因导致损失浪费涉及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不合格。如:1、 阴阳角不顺直,墙面局部不平整,垂直度偏差未超过规范要求;2、 地面局部不平整、起沙;3、 墙地面细微裂缝;4、 饰面材存在局部色差;5、 开关插座排列不整齐,给排水管未横平竖直。(二)严重质量问题指严重性超出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