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年度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强化属地责任,规范工作程序,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确保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根据信访条例和#年度#市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工作、体现工作创新的原则;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三、考核主体。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考核办法的制定,县信访局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和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四、考核方法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全面细致的要求,具体程序是:(一)考核方式。年度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采取检查考核与业务考核,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计分办法。本办法采用100分制。其中月考核占30分,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占70分。(三)评查步骤。在各乡镇(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