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历年试题及答案.docx

上传人:h**** 文档编号:891398 上传时间:2018-11-05 格式:DOCX 页数:45 大小:35.9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国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历年试题及答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5页
全国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历年试题及答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5页
全国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历年试题及答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5页
全国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历年试题及答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5页
全国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历年试题及答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全国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历年试题及答案全国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题;课程代码:05680;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1 分);1、在我国,与婚姻家庭有关的成文法始于(B);A.原始社会末期;C.宋代 B.战国时代 D.清末;2、王某已婚,因工作关系离开老家,一人长期在甲地;A.重婚;C.家庭暴力 B.事实婚姻 D.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甲男与乙女经人介绍相识,二人相处一段时间,甲;A.买卖婚姻;C.借婚姻索取全国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题课程代码:05680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1 分)1、在我国,与婚姻家庭有关的成文法始于( B )A.原始社会末期C.宋代 B.战国时代 D.清末2、王某已婚,因工

2、作关系离开老家,一人长期在甲地工作,在工作中与女同事李某产生感情,从 2007 年初开始两人以夫妻名义在甲地同居生活。王某的行为是我国婚姻法所禁止的( A )A.重婚C.家庭暴力 B.事实婚姻 D.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甲男与乙女经人介绍相识,二人相处一段时间,甲对乙较为满意,向乙提出结婚。乙则提出,甲必须为乙购买钻石项链、戒指,并给乙 20 万元,方能与甲登记,乙的行为属于( C )A.买卖婚姻C.借婚姻索取财物 B.包办婚姻 D.借婚姻骗取财物4、按照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方法,王某与其侄子之间的亲等数为( B )A.二亲等旁系血亲C.四亲等旁系血亲 B.三亲等旁系血亲 D.五亲等旁系血亲5、盛

3、行于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时期的中国古代最主要的结婚方式是( D )A.互易婚C.劳役婚 B.抢夺婚 D.聘娶婚6、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补办结婚登记的,其婚姻关系的效力( B )A.从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时起算B.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时起算C.从双方共同生活时起算D.从双方起诉离婚时起算7、赵某(男)和钱某(女)办理结婚登记后并未举办结婚仪式,二人登记后不久赵某在出差途中遇车祸死亡,则钱某( A )A.可以以配偶的身份继承

4、死者遗产C.经死者父母同意可以继承死者遗产 B.不能以配偶的身份继承死者遗产 D.经死者单位同意可以继承死者遗产8、我国现行婚姻法所采用的法定财产制是夫妻共同财产制与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相结合的形式,其中法定共同夫妻财产制是( A )A.婚后所得共同制C.统一财产制 B.非常财产制 D.联合财产制9、下列有关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和准正,说法正确的是( C )A.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制度始于欧洲的教会法B.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只能通过生父与生母结婚而实现C.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愿认领时,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请求确认父子关系D.我国婚姻法建立了比较完整的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和认领制度,以实现对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目的10

5、、小王 6 周岁时父母离婚,小王随母亲生活,1 年后其母亲再婚。小王由其母亲和继父一起抚养长大。小王 22 周岁时其生父和继父相继去世。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小王( C )A.只能继承生父遗产C.对生父和继父遗产均有权继承 B.只能继承继父遗产 D.对生父和继父遗产均无权继承11、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是( B )A.第一顺序继承人C.第三顺序继承人 B.第二顺序继承人 D.第四顺序继承人12、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养子女同生父母的关系( B )A.由双方协商如何处理C.司法行政部门决定是否恢复 B.自行恢复 D.由法院判决是否恢复13、

6、我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强制离婚方式是( D )A.和离C.呈诉离婚 B.七出 D.义绝14、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就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的期限是( B )A.离婚后 6 个月内C.离婚后 2 年内 B.离婚后 1 年内 D.离婚后 20 年内15、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 D )A.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C.法院地法16、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 B )A.自然属性C.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有机结合 B.社会属性 D.人口的再生产 B.外国人国籍地法律 D.婚姻缔结地法17、当代许多国

7、家在法律上对亲属关系的基本分类以亲属关系的发生原因为依据,将其分为 ( B )A.直系亲与旁系亲B.配偶、血亲和姻亲C.直系血亲与直系姻亲、旁系血亲与旁系姻亲D.配偶、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18、按照我国婚姻法中的亲等计算法,叔、伯与侄子之间属于( C )A.二代旁系血亲C.三代旁系血亲 B.三代直系血亲 D.四代旁系血亲19、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 B )A.不予受理C.责成婚姻登记机关处理 B.应当受理 D.责成公安机关处理20、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 A )A.受胁

8、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B.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的近亲属C.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所在单位D.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21、小陈的姨父是小王的舅父,现小陈和小王要求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认为( D )A.他们是两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B.他们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C.他们是四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D.他们是旁系姻亲关系,可以结婚22、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 D )A.从举行结婚仪式时起算B.从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时起算C.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时起算D.从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23、某甲与某乙

9、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之后某甲后悔与某乙结婚,进行下列哪种行为后,婚姻关系才能解除?( C )A.调解C.离婚 B.宣布婚姻无效 D.分居二年以上2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继承权( B )A.因实际无法行使而丧失C.由其子女代位行使 B.不受影响 D.由其父母代位行使25、外国法律中,对婚生子女的否认请求均规定有时效限制,日本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是( C )A.90 天C.1 年 B.6 个月 D.2 年26、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解除后,已经成年并已独立生活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C )A.自行恢复C.是否恢

10、复可以协商确定 B.被收养人同意后即可恢复 D.生父母同意后即可恢复27、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至少相差( C )A.16 周岁C.40 周岁 B.30 周岁 D.45 周岁28、甲、乙夫妻双方经协商同意离婚,甲因出差,故委托丙去婚姻登记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丙( D )A.经婚姻登记机关同意可以代理B.经乙同意可以代理C.在取得甲的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可以代理D.不能代理29、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请求变更抚育费的权利主体是( A )A.子女C.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B.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D.子女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11、一方30、李军于 1990 年与孙静结婚,1991 年李军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 10 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 年,李军与孙静离婚。李军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D )A.主要由李军偿还C.由孙静偿还 B.全部由李军偿还 D.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31家庭的法律概念可以表述为:家庭是同居一家共同生活,其成员依法互享权利、互负义务的( C )A社会团体 B自然人组合C亲属团体 D法人团体32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是( A )A有条件的 B无条件的C有偿的 D一定条件下有偿的33外甥与姨妈之间为( C )A三代以内直系血亲C三代以内旁系

12、血亲 B三代以内直系姻亲 D三代以内旁系姻亲34在欧洲婚姻还俗运动中,16 世纪首先选择民事婚制度的国家是( C )A英国C尼德兰(即今之荷兰) B法国 D日本35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按其性质可以分为人身关系和( B )A婚姻关系 B财产关系C家庭关系 D利益关系36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原告申请撤诉的,( A )A不予准许 B应予准许C研究后确定 D法院与原告协商确定37下列关于我国约定夫妻财产制说法正确的是( D )A约定财产制不能排除法定财产制B约定财产制的范围只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C约定的内容只能有利于女方D约定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38在我国,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关系是( D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参考答案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