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设备安全管理体系与职责1、设立由安全设备分管经理、安全设备科、设备租赁科和项目经理部专(兼)职设备员所组成的三级设备管理网络。2、分管经理职责及安全设备科职责,按设备管理细则执行,设备租赁科和项目经理部专(兼)职设备员参照设备管理细则相关规定执行。3、设备租赁科主要从事设备的内租及外租,设备租赁的原则是首先应满足公司内部项目施工设备配置需要,在设备内租能力过剩时,可适当外租,同时要保证公司设备完好率、利用率指标的完成。4、在公司设备保障能力不足,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项目部可外租设备,由安全设备科对外签订设备租用合同。对临时需要外租的设备(租用时间不超过1个月),可由安全设备科委托项目部对外签订租用合同。二、设备的新购、改造、安装调试、验收1、设备的新建与购置,必须进行充分的经济技术论证,选用技术先进和国家定型名牌产品。A类设备及车辆的购置应报公司审批。B类以下设备由项目部审核后,报安全设备科审批。2、对于设备的技术改造,由安全设备科编制方案报公司审批后实施;大型起重设备的技术改造、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