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行北京分行订单融资操作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小企业业务发展,满足市场需求,强化信贷资金用途管理,根据中国建设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建设银行小企业一般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小企业一般授信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订单”是指买卖双方基于真实的贸易背景,协商确定的由买方向信贷业务申请人下达的具有数量、规格、交货日期及金额等要素的购销合同或加工制作协议等商务采购计划项目。第三条 订单融资是指信贷业务申请人作为订单卖方,在尚未履行货物或服务的交付义务前,由建行为信贷业务申请人在组织生产经营阶段而向其提供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订单融资业务遵循“订单真实有效、锁定融资用途、业务全程监控”的原则。第二章 业务办理条件第一条 订单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订单贸易背景真实,且有历史记录可以证明该订单为买方与借款人之间的非首次交易;(二)订单符合合同法的要求,订单内容应包括合同法规定的基本要素,并符合商业惯例、行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