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站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落实生产安全职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在发生事故后,做到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追究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最新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我站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事故、火灾事故、中毒中暑等事故均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