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微小基站通信配套基础设施租赁(协助模式)摘牌评审及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开展微小基站通信配套基础设施租赁工作,促进加快网络建设速度、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防范风险,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微小基站通信配套基础设施租赁(协助模式)的摘牌及验收管理工作。第二章、摘牌评审第一条 摘牌资格单位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方可参与摘牌。(一)取得深圳公司微小基站通信配套基础设施租赁(协助模式)资格入围资格;(二)上述资格入围单位未被暂停或者废止摘牌资格。其他单位应答将被拒绝。第二条 发布渠道每一期微小基站通信配套基础设施租赁(协助模式)摘牌信息将通过电信维基网()统一发布。第三条 发布时间挂牌信息将不定期(节假日除外)通过电信维基网发布,摘牌单位应于七个自然日后提交应答文件。第四条 每个摘牌单位单次摘牌应答上限值为100个站,摘牌应答超过100个站的应答文件将不进入评审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