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文件文件编号:BGZ10003 第1版 签发:谢企华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1 总则1.1为了加强对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客观评价其任期经济责任及经营绩效,促进各单位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度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制订本办法。1.2本办法所称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以下简称企业领导人员),是指公司总部主要业务部门、各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1.3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是指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经济目标或年度考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1.4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的监督活动。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按本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