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辅导员绩效考核评分标准为引进竞争机制,充分调动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良好的校风、班风、学风,全面提高我校办学知名度,特制定本奖罚制度:(一)处罚与奖励办法以一个月为周期,具体处罚与奖励措施如下:一 、日常工作1、 辅导员不服从系主任工作安排,讲条件、推诿、有临时任务拒不完成,视情节给予10分20分处罚,严重者给予直接撤除职务。2、 每班每月请假人次不得大于班级人数的30%,超出部分每多一次扣1分。3、辅导员每天进行寝室内务及早晚自习(出勤、纪律、学生着装等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学生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如若未能按要求进行,参考校学生会舍务部、学习部等检查扣分,辅导员扣除相应绩效分。4、每天班级及室内外分担区保证三扫(三扫时间早7:307:50、中13:0013:20 、晚18:0018:20),如若未能按要求完成,参考校学生会生活部检查扣分,辅导员扣除相应绩效分。5、每天按时进行学生课堂出勤检查并做好记录,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辅导员,每次扣1分。6、每天按时认真填写工作日记,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