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担保行业相关法律调解1.民法通则(1987年)第九十条:【借贷之债】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1991年8月13日)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十二章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全文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