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和田地区实验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教务)为推进我校教职工绩效考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保障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顺利实施,根据新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和全面推进以岗位设置管理为重点的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就认真做好我校教职工绩效考评工作制定本考评办法。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坚持“遵循规律、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激励发展”的原则,全面考评量化教职工德、能、勤、绩,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有效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 考评对象 1、考评对象为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2、下列人员不参加本学年度绩效考评: 病(事)假(工伤除外)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的; 离职学习超过半年的; 借用到教育系统之外的; 经市、县(区)政府教育、人事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况。备注:相关的